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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5610.74万元,关联交易类型涉及授信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截至报告期末,关联交易余额为5687.8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具体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自然人147个。其中属本行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0个;属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村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1个;属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人16个;其他关联自然人131个。具体关联方信息参见《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信息汇总表(2024年12月)》。
2、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56个。其中:属本行的法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1个;属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村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3个;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关联方52个。具体关联方信息参见《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信息汇总表(2024年12月)》。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存放关联法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1笔,金额2600万元,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发电设备抵押,期限一年,利率6%。授信金额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市场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3、服务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行向关联法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59.74万元,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按年度签订《村镇银行服务协议》,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4、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刘清在我行定期存款100万元,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存款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市场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报告期内,本行向关联法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本金2%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51万元,自上期报告与该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后,本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128.07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7%,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市场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已执行回避,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不违反关联交易禁止性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服务热线:4009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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