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银罚决字﹝2023﹞2号),对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部分用户未按规定备案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
发现问题后,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及负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目前,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本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