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向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规定,现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发电设备抵押,期限一年,利率6%。本次关联交易金额200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67%,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6日在澧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海英,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7237903027331F。营业范围:水力发电;开发澧县艳州水电站扩建项目。
鉴于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4%,并向我行派驻监事1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进行,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商业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向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授信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6%。本次关联交易金额200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67%。
五、董事会、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情况
(一)本行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向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行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向澧县乔家河电力有限公司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5票,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