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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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5来源:本行浏览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报告期内,本行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175200万元,余额7700万元;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77.07万元,余额77.07万元;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505.21万元,余额505.2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具体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自然人146个。其中属本行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0个;属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村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1个;属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人16个;其他关联自然人130个。具体关联方信息参见附件《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信息汇总表(2023年12月)》。

2、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56个。其中:属本行的法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1个;属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对村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3个;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关联方52个。具体关联方信息参见附件《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信息汇总表(2023年12月)》。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3年,存放上海农商银行定期存款30笔,累计金额175200万元,期末余额7700万元。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市场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2023年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3、服务类关联交易

2023年报告期内,我行向上海农商银行支付服务费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77.07万元。本次计费周期内清算明细见本行与主发起行签订的《村镇银行服务补充协议》。

4、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2023年报告期内,本行向上海农商银行按股本金6%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为153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29%。本行向上海农商银行分红,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市场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2023年末,关联人何运珍在我行存有定期存款55.11万元,何运珍,女,年龄70岁,身份证号码:4307***0023,是我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兼职工股东卢宇的直系亲属,卢宇持有本行2万股,占本行股本的0.04%。

2023年末,关联人潘宜普在我行存有定期存款60万元,潘宜普,男,年龄74岁,身份证号码:4324***0311,是我行法人股东“湖南金龙玉凤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占我行股本总额的10%。因属于“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关联自然人。

2023年末,关联人腾如俞在我行存有定期存款57.1万元,腾如俞,女,年龄71岁,身份证号码:4307***6240,是我行行长助理兼职工股东熊祯的直系亲属,熊祯持有本行10万股,占本行股本的0.2%。

2023年末,关联人夏先菊在我行存有定期存款180万元,夏先菊,女,年龄60岁,身份证号码:4324***1227,是我行主要自然人股东郑大田的配偶,郑大田持有本行300万股,占本行股本的6%。

三、关联交易的合规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对各类关联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押。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已进行回避,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不违反关联交易禁止性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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