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慧为获得2012年度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县国税局、省级文明单位县地税局、县一中、县电力局4家单位分别进行了授牌。据了解,2012年澧县文明创建硕果累累,澧县县城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县国税局等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张公庙镇幸福村、车溪乡牌楼村、澧南镇双荷村3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镇。澧县六中、澧县三中、王家厂水库管理处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新华书店门市部和澧澹乡羊古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和市级文明社区。
近年来,澧县各级各部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力推进“文明细胞”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截止2012年底,澧县共有省市县各级文明单位70多个,其中国家级文明单位2个,省级文明单位14个,市级文明单位27个。
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是由省委、省政府共同授予的,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6年。此次授牌旨在激励各级文明单位继续深化创建,自加压力,丰富内涵,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引领文明创建再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