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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颁发全省第一批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发布时间:2016-01-20来源:澧县政府网作者:梁先海浏览字体:[      ]

1月5日上午,我县举行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来自金罗镇的汪凌远夫妇现场接过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颁发的0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两人兴奋不已,连声称赞不动产登记好,实现了土地、房产、林权等多个事项统一登记。从此,澧县人办理土地、房屋、山林等多种登记业务不再多部门来回奔波,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就此宣告结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厉坤,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德睿,市政协副主席傅绍平,澧县县委书记彭孟雄等出席颁证仪式并为第一批申办者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作为全省3个试点县之一,澧县不动产登记工作2014年6月4日启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李育智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爱喜、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副县长高建平任副组长,国土资源、住建等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各相关单位也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交接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文本资料20万多卷,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11项,编制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的程序,制作了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查询表、查询证明和换发补证申请表等表格,实现办件程序和登记簿、证、卡、册相统一。按照核准后的三定方案,目前澧县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了咨询、受理、审批、缮证等18个窗口,并将与不动产登记密切相关的其它相关部门办事窗口如税务、公证、建设、规划等,调整到同一楼层办公,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澧县不动产登记采取平行受理、平行审核的工作模式实施登记工作。各窗口可同时受理、同时审批,统一发证。同时,依托技术支持,对全县所有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全面收集,按照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以宗地统一编码为基础,对房产、林地、耕地等相关登记数据进行数据关联,建成了澧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平台,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澧县不动产登记目前梳理了70个登记类项,涵盖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水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整合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减少办证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负担。同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他的证书样式将不再使用,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证照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真正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法定的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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