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已对66家涉及排污超标、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环评手续不齐全的环境违法企业、个体加工厂全部进行了责令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处理。
在这次环境保护排查整治大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澧县金山砖灰厂等54家企业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的虽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还有澧县友联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常德市赤峰实业总公司等3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对这66家企业,环保部门全部责令其停止生产进行整治,并对其中12家进行了立案。
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大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在排污企业现场调查取证后,将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若企业未按要求停止生产,其责任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若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